1、公用設施設備的維護、管理。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、落水管、單元防盜門、樓梯間照明(設施的維護與管理)、庭院照明(設備的維護與管理)、安全監控系統、消防設施設備(維護與管理及強制性年檢)、噴泉(設備維護與管理)、規劃紅線內道路、溝渠、池、公益文體活動設施等。
2、本物業管理區域內,供水、供電、供氣、供熱、通信、有線電視等設施設備的運行、維護相關單位應直接向最終用戶提供相關服務,并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。